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御宅书屋 > 修克森(SHOWCASE) > 13-3格蕾丝(2/2)

13-3格蕾丝(2/2)

这一次的金门要会战持续了近六个月的时间,最后仍然是以联军粮尽撤退告终。从最开始的麦卡b将军夜袭金门,占领要,到两个月后帕斯塔势多还金门要,这是整个战役的第一阶段。这个时期,由于帕斯塔被免职,联军成功夺得金门要,并在要内囤积了大量的粮草,作为长驱直洛夫迪克的战略储备。可惜,由于帕斯塔的奇袭要,大量的粮草反被洛夫迪克军获得。使得此后联军一直在粮草匮乏中持攻城,直到最后粮尽不得不撤兵。后期攻城期间,我一共战37次,每次都能见到帕斯塔在城墙上指挥士兵抵御联军攻。

安格拉是大陆中大帝国,不过由于版图庞大,民族众多,因此这个国家也经常于内战之中。可虽然它经常于内战之中,也很少有国家会趁取火,借机占安格拉帝国的领土。实际上,安格拉帝国历来都是以这平定内作为维持大陆第一军势的有效手段。因为,不经历战争和Si亡,是永远也练不大的军队的。使得连续的内几乎成了以武立国的安格拉传统。不过,在我看来,这并非帝国的有意为之,相反,这是集权不当所造成的回式建国。因为,安格拉帝国的皇帝并非一家一势,而是有能者居之。同时,安格拉帝国内的术师们,也在有意的促帝国内,使得他们更加容易的从中攫取资源,修习术。很多人都认为这的局势最终会导致这个帝国的灭亡,但是,在我看来,这恰恰是安格拉帝国内民族淘汰晋升的一个有效机制,这个机制与兽人和族的统治方式非常近似,他们都没有灭亡而且越来越,那么安格拉有什么理由会失败呢?

在维加斯王国的游说下,安格拉,苏丹等十几个国家参与了这次讨伐洛夫迪克王国的联军,而金门要就是这次讨伐的主战场。作为盖瑞的朋友,我义不容辞的参与了这场战役,这也是我第一次在战场上见到勇者帕斯塔。

在安格拉的一战场上,只有漫天飞舞的秃鹫与我同在。我来到这里,是为了研究人T的骨骼结构,在战场上,尸T是最廉价的资源,因此安格拉成为了我研究术的首选之地。

不过,我不明白为什么,我竟然萌生了救她一命的念,不过也可能是想试试我在结构解析方面的认知是否正确。总之,我为其修复了断裂的骨骼和肌r0U,不过神经系统暂时我还无法介,只能等待其自然恢复,不过,我却可以通过观察神经系统的恢复过程,来一步认识神经系统的运作原理。

自此之后,研究帕斯塔的战术就成了我唯一的JiNg神寄托。可惜,直到格林家失势被赶维加斯王国的统治心,我也没有明白他是如何到的。不过,虽然我被迫离开了维加斯王国,但我也从此不必再为军政权势而分散JiNg力,这也算是促使我走上的重要契机。虽然无法从皇室联合术学院获取术知识,但是,所谓术,本就不是模仿他人的一行当,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,这才是术师应走的路。

这个世界上很多人都相信那些大导师所发表的言论,认为他们所说的就是真理,他们所摒弃的就是失败之路。可是,我却不这样认为,所谓术,其本的研究过程并不是理论,而是经验,通过积累经验并归纳总结理论,这才是唯一正确的。这才能解释为什么有些理论大多数人却无法应用,因为他们缺乏经验,没有细节,只凭结构是建立不了属于自己的术T系的。

而我,在研习术之余,也会像调教那样教给她一些b较实用的T术技巧,稍稍改善一下她那只懂使用蛮力的战斗方式。这样在对付山贼,盗,小偷的时候,我也可以坐在一边休息一会儿了。而且,这训练对于调剂枯燥的术研究生活很有帮助,也成为了我的业余Ai好之一。

从此,我的边就多了一个不懂术的术学徒。我没有将她当作自己的仆人或是实验品,仅仅是因为她也叫格丝这个名字。说起来,这也算是我对过去的缅怀吧,缅怀在维加斯的那段难忘时光。

泰勒·纳瓦雷特,勇者帕斯塔的小nV儿。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,而当我第二次再听到这个名字时,她已经是bl尼亚的nV王了。

明明平,资质都谈不上优秀,勇武方面也没有达到这个世界的,我不明白帕斯塔凭什么被称之为勇者,唯一拿得手的一,也只有在战场上的活跃了。不过,就是这一,我却发现本没有人能够b得上他。虽然未臻极致,但在战场上,依靠着士兵们的联防,他却发挥了超越半兽人般的大战力。在金门要,我第一次见识到了何为先士卒,永不言退。一个人竟然可以带动全T士兵的士气,这到底是如何到的?我也算是久经战阵之人,当然这规模的战役我还是第一次参加。可是,他到底是如何到的?中数箭却不后退,这得需要穿着多么厚重的铠甲?而穿着这么厚重的铠甲竟然能够连战数日数夜,就算是休整的我也没有他那JiNg神意志与不T力。这真的是人类吗?

呦,这个还没有Si?就在我逐个解刨尸T的时候,一名nVX佣兵竟然动了一下。自从格丝战Si之后,我对于nVX参军就抱有一怀疑的态度,到底是为了生存?还是为了证明?我实在是找不一个合适的理由和利益。明明还有很多的生存方式,为什么要选择这最没有前途的路。

丝这个nV人对于术完全没有概念,不过简单的洗衣煮饭她还是能够到的,但也不过就是军营伙夫的平,想要提升一下品味的话,还是要去正规的铺才行。唯一的好就是b较听话,不让她的事情,她就一定不会去,哪怕是对我们有益的。在这一上,倒是与曾经在军旅中生活过的我十分切合,而且,我们的生活规律和日常习惯也十分相似,都带有一些军营中sE彩。

就在那个时候,我在安格拉,遇到了现在的格丝。她与我的妻相貌不同,X格不同,年龄不同,唯一相同的只有名字,不过就是因为这么个相同,我才在战场上救下了她的X命。

托早年从军的福,我的T素质要b绝大多数术师得太多,曾经作为圣骑士的我,在术这条路上也走的b其他人更快更远。而为了获得术素材,我也开始游走于大陆的各个角落,依靠着自己的力量获得自己需要的一切。

后来,我听人传言,帕斯塔之所以被称为勇者,是因他曾屠龙饮血而来。不过,从他在城的表现来看,我是不认可这个传言的。因为屠龙和连战是两不同的战斗,前者需要极的爆发力,后者需要极致的耐久力,这两力量不会为一个人所得。这是由于人T的极限所决定的铁律,没人能够超越,除非他不是人。

她只告诉我她的名字叫格丝,其他的却什么都不愿意透。不过这没什么值得在意的,因为每个人都有不想回忆的过去,只不过区别在于或多或少罢了。而对于从战场险Si还生的人,除了未来之外,过去已经毫无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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